香港商标简介: 在香港注册商标是根据《商标条例》和以往有关商誉案例的普通法所保护。单纯是国内的注册商标是不受香港法律所保护,而单纯是香港的注册商标也不受内地法律所保护。有用于两地的商标应在两地都有注册。未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注册处的纪录册留下空档而令他人有机可乘,先行注册,甚至恶意抢注。 服务收费: 香港商标注册 3500港币,已包括一个国际类别及商标查册 | | 在同一申请内加入每1国际分类,只加收港币1500。付予香港政府的申请费以及本所的服务费都已包括在内。 公告,注册和领证都无另收费。 除非申请受到审批员的反对,需要作出修改,遭受异议,或者出现其它复杂情况,否则无其它的收费; | | 签约申请时需付总数; | | 发出证书后会以快递或亲到本司拿取; | | 要提高申请的成功机会和降低反对或异议的出现率,客户可:(1) 选择一个自己发明的英文字,或者一个别出心思的中文词,又或者在现有的商标上加一个具有明显特征的设计图案, 并 (2) 在申请前先搜索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他人在先申请存在于商标注册处的纪录册上。 如果申请受到审批员的反对,需要作出修改,受到他人提出异议,或者出现其它复杂情况, 客户到时可选择 (1)付费继续继续争取注册, 或 (2) 无加费地放弃已作出的申请。 | 2. 本公司收费包括以下各项服务: (1) 首次商标查册政府费用; (2) 申请商标注册; (3) 若遇上知识产权处反对申请,代办反对事宜。 3.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 请提供拟注册商标之样本一个,图片尺寸要求不超过9×9厘米; (3) 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 刊登宪报及领取注册证书,程序及时间: (1) 商标查册:一天 (2) 申请商标注册:六至十二个月 (3) 缴交政府注册费用:二个月内可领取商标注册局的受理证书 |